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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
远洋地产致力维持完善之企业管治,努力提升营运透明度,保障股东和业务伙伴的权益,以及增加股东所持股份的价值。因此,在董事局下,于2007年6月12日成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曾庆麟先生(委员会主席)、顾云昌先生及韩小京先生。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报告程序,同时负责审议核数师之任命、报酬以及任何与核数师之罢免及辞职相关事宜。此外,审核委员会亦须检视本集团内部监控之成效,包括就各公司架构以及业务流程之内部监控作定期检讨,并考虑其潜在风险及迫切性以确保公司业务运作效率及实现企业目标及策略。该等检讨的涵盖范围包括财务、营运、法规及风险管理。审核委员会同时定期向董事局提交报告及建议。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韩小京先生(委员会主席)、顾云昌先生及赵康先生。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和架构向董事局提出建议;透过参照董事局不时通过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按公司业绩和表现而厘订的薪酬。此外,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还会提名董事人选、审议董事提名并向董事局就该等任命作出推荐。如有需要,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将召开会议以便向董事局提交报告。
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为执行董事,四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投资委员会成员为:李明先生(委员会主席)、陈润福先生、曾庆麟先生、韩小京先生、顾云昌先生及赵康先生。
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重要投资、收购及出售项目作出考虑、评估及检讨,并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同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后的评估工作,并检讨及考虑本公司之整体策略方向及业务发展。


